自己没船,租下其他人的船后,虽然双方会签出租合同,但不可防止地会忽视一些问题。开着租来的船,如果在出海的时候出现问题,或是在租船靠岸的时候需要做的修理检查,出租合同中要没说好,那样船的承租人也就不确定能否需要船东负责。
实质中,确定租船合同的,承租人可能需要对以下的状况负责:
1、承租的船舶本身可能引起的责任;
2、承租人的雇佣职员或代理人对船舶导致的损毁;
3、燃料的用法不当对船舶导致的损害;
4、所载货物本身可能引起的责任;
5、货物索赔的责任;
6、承租人对装货、积载及卸货的责任;
7、承租人的安全港义务;
8、承租人的侵权责任;
9、承租人承担船长遵从其指示所产生的责任。
不过,对于租船靠岸检查修理,与船只在出海时出现的问题,如果在签订租船合同的时候有说好哪个处置的,那样就是最便捷的了,直接按租船合同确定就能了。
但假如说合同上根本没约定了解,而且也没有关的明确规定,那就会比较难解决。不过这样的情况下,你可以先与船方协商解决,协商如果解决不下来的,那就最好准时去法院起诉。
一般上,船出了问题,可以看船的所有人在管理上是不是有过失,假如有,那他就要承担责任。所以,即便说在租船合同中,即便说承租人可能面临较多的风险,但要发现有船东的过失的,那就能直接找船东负责。
最后,一般要出海的船只价值都会较大,所以关于船的靠岸修理检查或是在行驶中出现的问题,只须是没事先在合同中说好的,那样在确定责任的时候就需要格外小心,如果损失较大,而且也不确定船东需无需负责的,建议最好就找个专业律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