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日常,有的犯罪分子会指使或伙同未成年人、精神患者等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如成年人伙同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偷窃的。那样当犯罪分子被抓后,帮助警方将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抓捕归案的,是不是构成立功呢?
犯罪分子帮助抓捕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犯罪嫌疑人是立功
所谓无刑事责任能力人,说白了,就是推行犯罪行为,但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人。依据刑法的规定,下列三类职员是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1)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打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换句话说,该年龄段的未成年人推行其他犯罪行为的,不承担刑事责任。
(3)精神患者在不可以辨认或者不可以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导致风险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别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因而,犯罪分子指使或伙同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的,只能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那样其帮助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犯罪嫌疑人,是不是构成立功,就出现争议。有人觉得是立功,有人觉得不是。
但从法院判决中看来,总是都是认定为立功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置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建议》的规定,被告人检举揭发或者帮助抓获的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但因法定事由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起诉、终止审理的,不影响对被告人立功表现的认定。
因而,只须犯罪分子有帮助抓捕犯罪嫌疑人的,不管该犯罪嫌疑人最后是不是构成犯罪,都不影响对其认定立功。
至于为何会纠结立不立功呢?由于犯罪分子立了功,法院在对其判刑量刑时,是可以从宽处罚的。假如如果对此仍有疑问,可以找个刑事辩护律师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