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抗诉检察院怎么样处置
被害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抗诉检察院处置办法是:
检察院应当立即进行审察。假如检察院没支持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请求抗诉的申请,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之后,以我们的名义向检察院、法院申诉,申请启动审判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5日以内,应当作出是不是抗诉的决定并且回话请求人。
2、被害人不服一审判决抗诉的材料
找法网提醒你,抗诉需要申诉书(申诉书中要写明申诉人的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复印件)、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与授权委托书。申诉理由应当针对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简明扼要地写明该判决或裁定在认定事实、适使用方法律与人民法院在审判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
被害人不服一审判决向什么检察院抗诉
申请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应当向审判案件人民法院同级检察院申请抗诉,比如案件是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要向基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当事人可以申请抗诉的情形如下:
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2.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